经查明,广州卫民医院有限公司、广州弦界百货店(个人独资)、广州施舫商贸有限公司、广州晟荟商贸商行(个人独资)、广州发溪商贸有限公司、广州胜寻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州俞敬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士臻商贸商行(个人独资)、广州齐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凯胜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嘉荔石油有限公司系冒用他人地址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为。本局拟作出撤销上述11家商事主体设立登记的决定,因本局无法直接送达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上述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主体名单.xlsx
2.广州卫民医院有限公司等11家市场主体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pdf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吴庭欣、邓宇宙;联系电话:020-82973621;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街30号;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