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让人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利息、违约金),我局现向下列单位发出行政决定书,特此公告。

序号

行政决定书文号

受让人

宗地位置

出让合同编号

核发行政决定书时间

备注

1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4号

广东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珠区南洲路北市化学试剂厂三车间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7)136号及其补充合同之一、之二、之三号)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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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5号

广东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海珠区南洲路北市化学试剂厂三车间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8)113号及其补充合同之一、之二号)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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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6号

广州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

荔湾区宝华路、宝华大街27-53号以西、宝华正中约1-11号以南地块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8)297号)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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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7号

东导卫臣胜不动产管理(广州)有限公司

天河区珠江新城I区(土地编号为I7-5、17-6)地块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1998〕207号)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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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6]8号

广州天城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

荔湾区十三行路南侧、广州文化公园北侧地段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穗国地出合[2003]007号及其补充合同之一号、之二号)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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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020-83186367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