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修订的《广州市花都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花都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以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为便于社会公众对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有更全面的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的举措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重新修订《预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对做好我区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落实新修订的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新要求,与新修订的区三防应急预案科学衔接
2025年,为完善自然灾害防御体系,省市政府分别印发实施了《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穗府办〔2025〕12号)。2024年11月花都区修订印发了三防应急预案(花府办〔2024〕29号)。上位预案及三防预案内容发生调整,需要通过修订《预案》来落实。
(三)花都区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亟待解决
近年来,我区气象灾害多发频发,在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应急响应启动与预警信号直接挂钩,先导性不足,部分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偏高或偏低;二是成员单位与三防成员不一致,应急专家组组成人员不够多元化,需增强行业支撑能力;三是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四是缺少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等。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三、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
《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
《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广州市花都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四、主要内容
《预案》全文分为11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任务、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组织管理、附则、附件。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
在“编制目的”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二)完善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处置气象灾害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工作。参考《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花府办〔2024〕29号),结合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将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5个调整为31个。
(三)调整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
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涉及各行各业,现有专家组架构已不能满足现阶段气象防灾减灾的新要求。由原来“区气象部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调整为“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由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增加气象灾害预警
长期以来我区气象部门只发布“预警信号”。为落实新修订的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在《预案》4.2预警制作,增加气象灾害预警,明确“预警”是指达到《花都区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后,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不与“五停”挂钩);“预警信号”是指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五)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
在《预案》4.3预警发布,明确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由归口管理单位制作或必要时联合制作。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气象条件不再造成灾害影响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内容,明确预警发布途径和预警传播要求。
(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预案》参考《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和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的预警标准,结合本地多年来工作实践,制定了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干旱、灰霾、道路结冰8类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标准,并将预警作为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进行气象灾害趋势会商,分析研判气象灾害影响程度和范围。
《预案》还明确在应对台风、暴雨、寒冷、道路结冰、干旱五类气象灾害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照《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并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应对高温、大雾、灰霾三类气象灾害时,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并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调度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紧急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进一步梳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流程、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近年来气象灾害防御经验,优化市、区有关防御部署工作和应急响应级别的衔接。
(七)完善气象灾害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
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参照《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内容,明确主体单位职责。
(八)优化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参考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结合近年来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预案》重新凝练修订高温、大雾、灰霾3类气象灾害应急情景下各部门的应对职责和响应措施,明确台风、暴雨、寒冷、道路结冰、干旱五类灾害应急情景下各部门职责措施按照《广州市花都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
(九)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使用汉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使用汉字,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废止了使用罗马数字的旧规定,并且广州市和花都区三防预案均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参考上述做法,也为了与花都区三防预案衔接、便于传播,《预案》中气象预警和应急响应级别使用汉字,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十)新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相关内容
《预案》新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意在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防御链条中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联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总结和凝练实践中获取的经验,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参与单位。
六、适用范围
适用于影响花都区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气象因素引发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突发应急事件、重大环境事件、工农业生产事件等的处置和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七、有利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衔接,进一步加强了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三防指挥部之间的联防联动。
(二)优化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实现了应急响应与预警信号“脱钩”,有利于发挥预警先导性,通过预警及时提醒或指导有关单位提早作出防御动作。
八、关键词解释
(一)暴雨一般指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50.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30.0毫米以上的降水,会引发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二)暴雪一般指24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10.0毫米以上,或12小时内累计降水量达6.0毫米以上的固态降水,会对农牧业、交通、电力、通信设施等造成危害。
(三)寒潮是指强冷空气侵袭的天气过程,受侵袭地的日最低气温24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8℃,或48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10℃,或72小时内降温幅度大于或等于12℃,并且使该地区日最低气温下降到4℃或以下。带来的大风、降温等,会对农牧业、交通、人体健康、能源供应等造成危害。
(四)大风是指平均风力大于6级、阵风风力大于7级的风,会对农业、交通、水上作业、建筑设施、施工作业等造成危害。
(五)沙尘暴是指强风将地面尘沙吹起造成水平能见度显著降低(小于1km)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交通、环境、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六)高温是指日最高气温在35℃以上的天气现象,会对农牧业、电力、人体健康等造成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