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6年街道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现邀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大塘街道交通安全劝导服务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交通安全劝导服务项目
(二)项目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地点:大塘街重点路口路段(根据实际工作确定)
(四)项目类别: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五)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费用包含且不限于管理费、税费等项目服务所需全部费用)
(六)服务期限:12个月(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特别说明:本合同属于委托合同,街道视情况随时行使单方合同解除权。
(七)人员及工作要求:设置不少于6个交通文明劝导员服务岗位,工作时间为早上7:30至下午18:30,上岗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承接单位提供的交通安全劝导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承接单位承诺现场人员为本企业员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机构;
(三)具备项目相应资质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
(六)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意向单位需具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供应商资格。
2026年3月2日至3月6日(共5个工作日),工作日每日9:00-12:00、14:00-18:00,逾期提交的报名及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大塘街道办事处三楼应急管理办公室(越秀区东皋大道17号)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020-83811463
报价须采用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价。报名材料需装订成册、密封提交,信封注明项目名称、被询价单位全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资料概不退还。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单位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名录、具备安全服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2.工商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复印件;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服务报价(含税),并明确结算方式、服务时限、人员配备数量等内容;
6.交通秩序整治同类项目开展情况、过往业绩证明、经验总结、服务合同等材料;
7.本项目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架构、作业流程、质量保障、应急预案、创新措施等);
8.提供拟派驻人员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9.参选单位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材料一式一份,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参选单位须保证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一)相应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二)街道将根据报价及其他因素来综合衡量,研究确定服务单位,签订服务合同。
(三)中标人在非不可抗力情形下,未在期限内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违约,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对本公告及询比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各参选单位密切关注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大塘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