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4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服务项目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项目名称:2024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服务项目

  2.项目管理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内容:荔湾区辖内18个路段的大楼外墙及楼顶的景观光亮设施或路灯的三遥控制设备、照明配电控制箱、电表箱、电表、电线(缆)及保护管、照明灯具、灯泡及配件、灯杆、专用变压器、接线盒、防雷接地装置等光亮工程设施的检查维护、巡查、清洗清洁及应急抢险、投诉处理、移交接管、落实上级交办函等工作。

  5.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费用193.6万元,由荔湾区财政资金安排。

  二服务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质量标准及质保期

  1.服务范围:施工至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养护以及项目移交等。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巡查、包养护等,本项目无单独巡查费用支付。

  3.工期要求: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5.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具体的服务范围、承包方式、工期、质量标准及质保期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③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五级(或以上)许可。

  3.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拟配备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人民币1936000.00元(大写:壹佰玖拾叁万陆仟元整)。本项目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2.结算方式:本项目结算时参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等现行定额及广州市现行计价文件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部门审定结果为准。巡查所需费用已包在维护费用中,不另行计算。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成交通知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 12 月 14 日至2023年 12 月 18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

  获取询比文件的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12 月 14 日;

  获取询比文件的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3年 12 月 18 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3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小姐              

  联系电话:      18826493363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13250582540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2024年荔湾区光亮工程维护服务项目询比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