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公示拟终止项目,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模板详见附件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项目业务咨询联系人:高新技术科邓宜辉,联系电话:020-82111941。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1,邮编:510530,邮寄电话:020-82111941。
附件:1.拟终止项目公示清单
2.复核申请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
拟终止项目公示清单
附件2
复核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异议相关情况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