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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科技计划后补助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开科〔2016〕1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现公示拟终止项目,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映,模板详见附件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项目业务咨询联系人:高新技术科邓宜辉,联系电话:020-82111941。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E栋241,邮编:510530,邮寄电话:020-82111941。

  附件:1.拟终止项目公示清单

     2.复核申请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23日


附件1

拟终止项目公示清单

序号

项目任务书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应退回扶持

资金(万元)

公示时间

1

2016S-P093

基于个域网的老年人群健康管理移动医疗应用示范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朱志伟

171.50

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2

2016S-P094

基于云服务的健康监护可穿戴设备的技术研发与产品化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七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王志强

140.00

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附件2

复核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个人)信息

申请单位名称:XX(加盖公章)

申请人姓名:XX(签名)

申请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方式:XXXXXXXXXX

申请复核的

事项与理由

一、被复核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XXX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项目名称:XXX

  项目编号:XXX

二、申请复核事项

三、申请理由

  附:异议相关情况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