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1年9月14日,我区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21〕10号),以下简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10条”)。为便于政策实施,明确相关条款具体内容及操作规范,我局于2021年12月31日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商务规字〔2021〕4号,以下简称“原细则”)。

  为了加快品牌首店和老字号餐饮集聚,进一步推动首店经济、餐饮经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以及近一年政策实施成效,我局对原细则进行了修订,制定《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扶持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稿)》)。

  二、主要思路

  《实施细则(修订稿)》围绕行业引领、转型升级、品牌首店、品牌宣传、多元住餐、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六个核心条款全方位解决我区商业基础薄弱,缺乏高端优质商业载体、缺乏品牌名店、缺乏便民商业中心等问题。

  三、主要制定内容及修订内容

  (一)主要制定内容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为政策依据、三个前置条件、关于承诺书的规定、适用及不适用的企业情况等。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二章行业引领明确了支持高标准建设购物中心、支持新建优质购物中心、支持建设新零售生活超市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及相关名词解释。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三章转型升级明确了支持现有购物中心优化升级、支持新建或改造示范特色商业街区、支持其他载体进行商业化改造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改造前后的流程、相关名词解释及遴选说明。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四章品牌首店明确了支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首店、本土知名品牌首店、免税店、体验店、中华老字号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榜单出处、相关名词解释及兑现时间。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五章品牌宣传明确了支持在本区举办国内外知名品牌发布活动、全国性商业发展论坛、省级以上商业行业协会年会、省市主导的直播节、购物节、美食节、时尚大会及分会场活动等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相关名词解释及兑现时间。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六章多元住餐明确了支持新建五星级、四星级标准的高端酒店、支持酒店重新装修、支持在本区新建且正式营业的住宿、餐饮连锁品牌首店、鼓励高端餐饮品牌在本区设店经营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及相关名词解释。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七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明确了支持城市更新项目参照新加坡经验建设便民社区商业中心的扶持条件、标准、对象、相关名词解释及遴选说明。

  《实施细则(修订稿)》第八章附则明确了申请时间及要求、审核流程、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从高不重复原则、例外规定、各企业类别的判断依据、有关表述的解释说明、小数点问题、预算方式、资金划拨方式及有关事项、货币单位相关解释、资金安全与责任追究等。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主要修改三方面:

  1.对原细则第十九条修改了扶持条件,一是放宽了体验店标准,从“直营体验店”放宽为“一般体验店”。二是将“获得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修改为“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三是将科技品牌体验店满足《全球最有价值的100大科技品牌》或“省级以上科技部门高新技术企业”任一条件修改为同时满足,将符合要求的企业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2.对原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了申报程序,将“提交广东酒店行业协会出具的《中国星级饭店评定报告书》”修改为“由区商务部门委托广东酒店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3.对原细则第三十二条放宽了认定条件,将“中华老字号餐饮店:是指由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认定,并获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的餐饮企业在本区设立的门店。”修改为“中华老字号餐饮店:是指由中华老字号振兴发展委员会认定,并获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名义授予牌匾和证书的企业在本区设立的餐饮门店。依法拥有中华老字号品牌使用权的餐饮门店视同中华老字号餐饮店。”

  四、解读方案

  (一)解读途径。一是在我区政府网站的“政策解读”栏集中公布文件解读方案,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二是借助微信公众号“黄埔发布”等平台发布;三是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走访调研进行宣传。

  (二)解读形式。主要以书面解读为主,并采用政策宣讲、座谈会、印发政策文件等多种方式为辅。

  (三)解读时间。在文件制定过程,我局已经通过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实施细则(修订稿)》正式印发时,解读材料将在我区官方网站同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