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部署,践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助力“国际美湾”建设,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和《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2025年 第108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2025年10月启动试点以来,多措并举推动试点落地,通过强化政策宣贯、开展靠前服务等举措,精准帮扶企业,高效推进电子标签试点政策落实。
一是做好政策宣贯。自启动试点后迅速组织数百家化妆品企业开展四场化妆品电子标签宣讲工作,帮助企业充分了解电子标签工作要求和意义,推动试点落地;二是开展靠前服务。深入企业一线,了解企业电子标签工作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和风险管理等应用基础,分批次筛选符合试点要求企业;三是引进适配技术。根据化妆品电子标签二维码技术规范和企业信息化数字化条件,为企业推荐引进符合企业需求的二维码技术公司;四是一对一备案指导。为解决企业化妆品电子标签备案带来的问题,为试点企业提供一对一备案指导服务,助力企业加速度完成电子标签备案。
截至2月10日,我市已有5家企业14个产品率先完成全省首批电子标签备案(见附件)。
特此通报。
附件:广州市首批完成化妆品(含牙膏)电子标签备案企业名单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附件
广州市首批完成化妆品(含牙膏)电子标签备案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