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放管服” 改革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办事痛点、难点、堵点,我局对部分行政审批备案事项开展全流程、系统性梳理优化,通过材料精简、流程再造、时限压缩、服务前置等举措,推动审批服务提质、提速、提效,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现将优化措施通知如下:

  一、总体优化情况

  我局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链条与民生服务高频事项,围绕材料更简、时限更短、流程更优、服务更便,对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实施分类优化,形成8项核心优化事项(行政许可类4 项、备案类4项),全力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同步提升港澳企业与专业人士备案便利化水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二、行政许可类事项优化措施

  (一)施工许可证核发

  压缩办理时限,在法定3个工作日基础上压缩1天,2个工作日内办结,助力项目快速开工。

  (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1.企业因开设规划路口迁移市政树木的,免于提交树木保护专章。

  2.占用绿地延期且面积、位置不变的项目,仅需提交申请表、情况说明及承诺书即可办理,大幅精简申报材料。

  (三)初步设计批复

  建立“建设方案联审决策+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联动机制,将初步设计技术评审服务延伸至建设方案评审阶段,进一步强化技术把关和评审意见落实,减少企业反复修改,推动审查效率提升20%。

  (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坚持技术先行,支持产业项目完工并通过消防现场技术评定后,按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即投产”相关审批服务政策文件流程进行设备调试、试生产,同步完善验收手续。

  2.纵深做好提前服务,在项目完工待验收的提前服务阶段,开展现场技术评定的同时,提前介入消防验收相关申请材料、图纸的指导服务,把问题化解在前端。

  3.分类精确指导,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复杂程度的项目,实行分类指导,对数次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及时组织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开展集中答疑,对重点项目、复杂项目,建立项目微信群实行“点对点”精准指导,实时回应咨询,跟踪整改进度。

  4.推行告知承诺制,对符合省、市住建部门关于消防“其他建设工程”中的“一般项目”,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简化验收备案和抽查流程。

  三、备案类事项优化措施

  (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备案(新申请)

  办理时限由法定 6 个工作日压缩至 5 个工作日,提升了办理效率,便利机构快速开展经营。

  (二)白蚁防治单位备案(新申请)

  办理时限由法定 5 个工作日压缩至 4 个工作日,缩短企业等待时间,降低时间成本。

  (三)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

  办理时限由法定 20 个工作日压缩至 15 个工作日,提升了办理效率,加快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供给。

  (四)港澳工程及相关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

  对已在前海、横琴备案的港澳工程企业及专业人士,简化备案流程、互认资格证明,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实现 “一次备案、湾区通办”,支持港澳企业与专业人士在南沙便捷执业。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执行

  局各相关科室、下属单位须全面落实本通知明确的优化措施,不得擅自增设办理环节、增加申报材料、延长办理时限,确保改革红利直达企业和群众。

  (二)强化宣传解读

  通过政务服务大厅、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咨询,确保相关主体充分知晓、便捷享受改革成果。

  (三)持续优化提升

  坚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动态跟踪审批备案事项运行情况,持续完善流程、优化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应用及解释工作由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附件: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及备案事项优化情况一览表



  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