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江埔镇下罗村东庄队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地号戊-27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