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做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工作,结合我区工作需要,我局拟公开遴选单位承接2025-2026年越秀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越秀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项目。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对象
在越秀区民政局登记备案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包括服务期间内新成立投入运营的养老机构(截至2025年11月共26家)。
四、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
1.为本项目安排1名具有丰富养老项目经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配备包含医师、护士、社工等相关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2.配合越秀区民政局每季度开展养老机构巡查检查,并出具巡查检查报告;
3.每季度次月根据上季度检查结果开展养老机构回头看,指导养老机构采取针对性措施改进,并形成督导评估报告报区民政局;
4.协助开展民办养老机构资助补贴实地核查,实地抽查机构护理补贴、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等申请资料真实性与规范性,并形成抽查评估报告;
5.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养老机构专项培训,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6.每年对越秀区养老机构开展运营、服务质量、满意度、安全等内容的全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下一年度养老机构管理提出建议;
7.提供养老机构服务管理问题咨询支持。
(二)项目经费
30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需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机构前3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四)机构应正式登记注册,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单位异常名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骑缝章,报名材料至少要有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书和书面材料;
(八)拟配备人员资质证书和项目经验证明;
(十)2022年以来的项目合同复印件;
(十一)2020年以来曾获得的相关项目的荣誉称号;
(十二)项目经费报价单;
(十三)项目实施方案。
七、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公告期:
2025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日两天时间
具体时间9:00-12:00 14:00-17:00。
(三)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越秀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广州市六榕路127号2楼)。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83300867
九、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单位的整体资质、报价、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承接机构。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