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筹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2.按分工负责节能降碳考核工作。

  3.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4.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负责节能监察工作。

  5.积极争取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项目资金。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