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区)属各单位、各镇(街)、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要求,为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现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如下:

  一、完善采购文件文本

  2025年2月1日起在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调整,项目采购(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采购文件编制模板增加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的固定描述,南沙区项目采购在评审过程中均需按要求开展异常低价审查。

  二、严格执行工作措施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文件执行,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采购需求调查应包含历史成交信息、市场调查等项目预算构成情况,对通过专家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项目做好履约验收。

  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通知规定的异常低价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醒评审专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作出处理并如实记录在评审报告,同时书面报告我局。

  广州市南沙区财政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