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者廖锡敏
因保管不善,
将
1989-0122010400082
号
集体土地使用证
遗失
(
灭失
)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
二
条的
规定
申请补发
,
现
声明该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
证明
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