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金棕榈大街3号301房、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金棕榈大街3号302房;证号:2021-09204814、2019-09204914的《不动产权证书 》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 》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