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汕(头)湛(江)高速公路管理功能,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项目)》,项目落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并建成后有利于提高运营养护便利性及应对突发情况的及时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