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发展改革局,市粮食集团:

  现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粤发改粮储〔2026〕17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指导粮食企业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如遇到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粮食物资处)。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2日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粮储〔2026〕17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气象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各地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辖内各金融监管分局,增城、从化金融监管支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省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粮食收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粮粮〔2026〕112号)要求,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把握粮食流通形势,强化粮食收购工作统筹组织

  当前,全球粮食供需延续宽松格局,但国际形势深刻变化,粮食供应链不稳定风险进一步增大。我国粮食安全形势总体向好,粮食连年丰收,但售粮主体、渠道、方式出现新变化,粮食价格形成更加复杂。我省是粮食消费大省,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对于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促进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增强粮食供给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扎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深入开展粮食生产、收购等情况调研,针对今年粮食流通形势新情况、新特点,明确粮食收购工作具体安排,确保任务有人抓、问题有人管、工作有人干,将国家有关部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二、做好粮食收购要素保障,提升市场化收购效能

  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市场化导向不动摇,多措并举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序售粮、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要扎实做好收购准备。组织开展粮食收购政策、流程操作等培训,加大仓储、质检重点环节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进一步健全粮食市场化融资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满足各类经营主体收购资金需求。提前开展仓容摸排,充分挖掘仓容潜力。加强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协调做好重要时段、重点区域、关键节点运力保障,确保粮食运输顺畅。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适应农民售粮变化,创新方式完善举措,不断提升售粮体验。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明确检斤验质、账款清算等环节工作,真正让农民卖“放心粮”。进一步加大订单农业和预约收购力度,切实提高收购工作效率,让农民少跑腿、少排队、快售粮。要强化为农服务。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做好天气提醒服务。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统筹调度各类粮食烘干设施资源,及时为有需要的农民提供清理、烘干、收储等服务,加强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储粮实际问题。

  三、抓实政策性收储准备,兜住农民种粮“卖得出”底线

  省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我省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做好政策性收购各项准备。要加强与省内各粮食产区粮食和储备等部门衔接,立足方便农民就近就便售粮,提前确定最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及时公布有关信息。要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一旦符合条件要及时申请启动预案,保障农民售粮顺畅。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协同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售粮组织、秩序维护、协同监管等工作。要充分发挥储备吞吐调节作用,稻谷集中上市期,要组织各级各类储备有序轮入,加强央地、区域间协同,在数量、节奏、价格等方面做好衔接。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做好新收获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收购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质量安全检验,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确保不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

  四、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要充分发挥粮油市场价格监测点和“哨点”一线触角作用,紧盯省内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稻谷收购价格,密切跟踪国际粮食市场变化,加强国内粮食供求、购销、价格、进口等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运行阶段性特点和趋势性变化。加大涉粮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力度,多渠道多维度宣传解读粮食收购、税收、补贴等制度规定,确保政策直达基层、直通农户。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收购一线,广泛收集基层诉求,协调解决急难愁盼问题。适时发布粮食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引导经营主体合理安排购销活动。

  五、加强收购工作执法监督,维护良好的粮食购销秩序

  要聚焦收购公示、质价标准执行、质量安全检验、售粮款兑付等重点环节,严查压级压价、拖欠售粮款等坑农害农行为。充分发挥12325、12315等热线作用,积极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受理核实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结合实际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确保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种粮收益,保障粮食收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扎实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进一步强化粮食收购各环节风险识别、分级管控和制度执行。督促企业加强粮食收购现场机械设备、车辆和人员管理,落实现场监管和岗前培训要求,严格执行粮食仓储作业“十个严禁”等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范作业行为,强对流、暴雨等极端天气不得作业,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广东省气象局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