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浩因保管不善,将座落在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凤仪东四巷12幢702房(2023-09004428)《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