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府办函〔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化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府函〔2025〕215号),以及新近出台的《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穗科规字〔2026〕1号),贴合广州市零基预算改革、科技金融融合、全链条创新体系建设工作实际,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进一步优化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提升市级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科技局组织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科字〔2023〕1号)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包括六章,共二十二条。

  第一章,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五条,主要明确本办法制定的文件依据、资金设立、适用范围、遵循原则、投入方式等总括性概述。

  第二章,职责分工。包括第六条至第八条,主要明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补助申领单位)等各方职责。

  第三章,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包括第九条至第十二条,主要涉及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科技专项资金用途范围、开支范围、绩效目标等内容。

  第四章,科技专项资金执行及管理。包括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主要涉及预算批复及下达、预算调剂、沉淀资金处理、结余结转资金等内容。

  第五章,科技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包括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主要明确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违规处置、信息公开等内容。

  第六章,附则。包括第二十二条,主要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期限。

  三、主要亮点

  (一)夯实零基预算,强化业财联动。新修订的办法依据《广州市深化市级零基预算改革方案》,将零基预算制度写入总则内的核心原则,科技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根据科技创新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项目轻重缓急及市财政财力情况进行分配,打破基数依赖和支出固化格局,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一切从实际需求和项目绩效出发,根据年度科技创新重点任务,优先向产业创新等重点领域倾斜。

  (二)创新支持方式,激发多元投入。新修订的办法新增“补改投”、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投入路径,通过制度层面明确财政资金可联动社会资本开展股权投资,打通无偿补助之外多元化投入渠道,形成政策闭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深耕科技创新,加快构建多层次科创投融资体系。

  (三)搭建统筹机制,汇聚协同动能。新修订的办法突出强化市委科技委的统筹协调职能,探索建立跨部门的“大科创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强化科技资源的战略整合与协同配置,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投入机制,引导财政资金优先投向与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度融合的科技领域,推动形成“科技—产业—资金”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四)优化五大计划,贯通全链生态。新修订的办法保留基础研究、重点研发、企业创新、人才支撑、创新环境五大计划,并针对性地推进优化升级:企业创新计划新增全生命周期企业培育和“创投贷保服”综合金融配套;创新环境计划明确强化穗港澳协同、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业扶持等重点方向。五大计划协同发力,从原始创新到产业落地形成完整扶持链条,实现科技创新全链条精准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