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广州市荔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市荔湾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气象局反映。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附件:广州市荔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