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明,广州鑫忠生活用品店(个人独资)系冒用他人地址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构成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备案)行为,我局已依法作出撤销商事登记决定。现将撤销商事登记决定书予以公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撤销商事登记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本局将依法撤销上述商事登记。
特此公示。
附件:1、撤销登记(备案)的商事主体名单.xlsx
2、广州鑫忠生活用品店(个人独资)撤销登记(备案)事项决定书.pdf
广州市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联系人:吴庭欣、邓宇宙;联系电话:020-82973621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平街30号;邮编:5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