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金管函〔2025〕33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复
越秀区商务局:
来文越商务〔2025〕166号收悉。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金融〔2009〕10号)和《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中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有关事项贯彻意见的通知》(粤金〔2012〕71号)等规定,经核,同意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如下:
一、免去王海彪的董事长职务,由李栋担任董事长;
二、免去李栋的监事长职务,由胡志坚担任监事长;
三、免去胡志坚的财务负责人职务,由周颖担任财务负责人;
四、免去陈晨的风控负责人职务,由胡龙担任风控负责人。
请你局指导企业尽快完成以上变更事项的商事登记工作。
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越秀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圆通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