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农办〔2019〕107号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做好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为做好我市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文件查阅方式

《关于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的通知》及《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范围》《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到期复审名单》等通知公告请登陆“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http://www.gdmpxt.org)或“广东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dara.gd.gov.cn/,首页进入组织机构、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查阅下载。网上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联系电话:020-37288229,技术服务电话:400-033-0890。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

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和复审工作是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品牌化的重要工作。因申报工作全部采取网上申报,时效性较强,请各区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每一个申报和复审的企业(我市到期复审名单详见附件1),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申报和复审工作。

1.时间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0日。为做好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请各区督促各申报主体务必在8月1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申报程序。各申报、复审主体登录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网(www.gdmpxt.org)进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申报及复审材料,并按要求上传附件。网上申报完成后,打印一份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以及《申报指南》中“网上申报上传附件清单”所列各项附件材料原件,交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照审核,申报书内各项附件材料须与原件相符。具体申报流程请参照《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指南》。

3.审核和上报。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初次申报、复审申报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其中林业类产品申报、复审材料经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确保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填写《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于8月21日前送达我局宣传与交流合作处,以便汇总审核上报。凡是没有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的申报材料,或申报企业自行报送的,我局一律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到期复审名单

2.2019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申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联系人:梁若昭,联系电话:8639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