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十五条,‌《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十八条和《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等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截至2025年10月30日逾期未整改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于2026年1月5日至9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药化处)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20-87577187。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2025年逾期未整改国产备案产品清单.pdf

  2.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wps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