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9日
(联系人:嵇姝,联系电话:88902220)
2026年商业网点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6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业网点建设专题项目申报等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依据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0〕12号)。
(二)《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商务规字〔2022〕3号)。
(三)《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支持商业网点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商务规字〔2022〕6号)(下称《若干措施》)。
二、支持方向、标准
(一)推进商业功能区(街)智慧化建设。对各区智慧商圈建设的有关公共平台建设、智慧化智能化提升等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大型零售商业项目建设。对新建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改造、扩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对新建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或改造提升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支持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对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形成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推动专业市场创新提升的项目,单个项目给予不超过投资额20%的奖励,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本奖励资金有数量限制,受市级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对经评审符合条件项目,市商务部门根据市级财政下达资金预算,结合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求。
1.申报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相关单位。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合法性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承诺。
4.不接受2家或2家以上的申报单位联合申报。
5.参与"支持专业市场改造提升""支持专业市场数字化转型”方向申报的主体,须已纳入全市专业批发市场名单,积极参与promarket系列活动优先。
(二)申报项目要求。
1.《若干措施》对项目建设期有要求的,按《若干措施》要求,对项目建设期未有要求的,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于2026年4月底前完成。
2.项目资金到位,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建设规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备相关文件。
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域范围内。
4.项目投资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即相关申报材料和发票中的单位与申报单位为同一单位。
5.项目投资额(建设期3年的,2023年5月至2026年4月;建设期2年的,2024年5月至2026年4月),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安装、平台系统开发、岗位培训、监测统计等与项目建设实施直接相关的支出。不得将土地出让、征地拆迁以及人员工资、运营水电费、设施维护等经常性开支纳入到所申报项目的投资额。
6.符合《若干措施》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若同时满足广州市多个扶持政策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自行选择,但不得重复获得奖励、补助,另有规定的除外。
7.同一企业近三年已获得过两次本专项资金扶持的,原则上不给予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附件1)
(二)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
五、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发动申报。市商务局印发申报指南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广泛发动、组织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项目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书面申报材料,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前提交至所在区政务中心。
(二)各区汇总。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单位申报项目做好汇总(附件3),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前汇总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区留一份)和推荐意见报至市商务局,并登录政数系统提交推荐意见。
(三)项目审核。市商务局接收项目申报材料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复核,委托第三方机构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开展项目查重,确定拟扶持项目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要求印发资金拨付通知,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本指南未尽事宜以相关规定为准。本通知表格、《若干措施》等可在广州市商务局官网(http://sw.gz.gov.cn/)查询下载。
附件:1.项目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各区申报项目汇总表(点击下载附件1-3.doc)
4.各区联系方式
附件4
各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