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废止《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荔府办规〔2023〕2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