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参保人
廖承前,性别:男,身份号码:432622********233X,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疏港大道。
经调查,参保人于2023年4月2日发生工伤,2023年4月18日工伤保险缴费到账,属于工伤发生时间早于建筑项目缴费到账时间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保人不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领取的条件。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称“社保中心”)于2026年2月15日向参保人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穗增社保追字〔2025〕086号),追回多领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103427.95元。
因无法与参保人取得联系,社保中心无法向参保人送达2026年6月24日邮寄的《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穗增社催字〔2026〕01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袁勇基、黄东年
联系电话:020—82642607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B区1133室
广州市增城区社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