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协同推动广州市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和自然资源工程海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良性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委会委员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8日至12月19日

  (二)征集范围

  全市范围(以单位注册地址为判断标准)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具有所属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

  (三)专业领域

  评委会委员应当从事地质勘查工程领域地质专业或自然资源工程领域海洋专业,具体专业方向见下表。

专业大类

专业方向

地质专业

地质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质,地球化学勘查,探矿工程,岩土工程,地质实验测试,海洋地质,采矿工程

海洋专业

海洋调查与监测、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海洋保护

  二、拟征集委员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能积极学习掌握职称政策,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评审职责;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及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评审工作,自愿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

  (二)资历条件

  1.从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级别的高技能人才)3年以上;

  2.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的人员不列为推荐范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作为入库的委员推荐人选。

  三、申请入库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及扫描件;

  2. 《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文档);

  3. 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专业技术职称能力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推荐

  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如有)应依据评委入库委员条件,在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等方面对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能力水平等加具评价意见。

  (三)有关要求

  1.上传的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上传材料为复印件,请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上传材料需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别,材料格式一般为jpg、pdf等格式。

  2.申报人材料纸质版于12月19日前寄送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逾期不再接受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海青、谭彪彪

  联系电话:020-83523754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园坛岭路200号

  邮箱:sdhzp@gz.gov.cn

  附件:《广州市工程系列地质勘查工程和自然资源工程海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评委库入库委员推荐表》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