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小创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收到陈培劲(男,身份证号码:4415221XXXXXX31718)于2026年3月10日向我局提出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称其于2026年2月28日零时45分许,在沙埔顺丰大件转运中心卸货时,从平板车上摔下导致受伤。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3月31日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因你方无法联系,无法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和现场送达,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2026〕154号,你(单位)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3日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社保医保服务厅12号窗口,广州市增城区工伤事故处理中心。
联系人:关先生 联系电话:020-82759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