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对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同意上报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在《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上加盖公章。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请于2020年3月25日前报送我局(合作处),另请将企业的资金申请报告、企业申报项目明细表(原文附件5-2)、申报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原文附件6)电子版(均为可编辑的word版或excel版)发送至邮箱lizuosong@g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李祚松,联系电话:81098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