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对全市管道燃气企业气源成本开展了调查。经调查,全市管道燃气企业气源加权平均购进成本变动已达到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动态调整条件。

  二、最高限价标准维持不变

  综合考虑我市管道燃气价格政策改革推进情况以及国际局势对天然气价格的影响,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维持4.41元/立方米不变。该销售价格为最高限价,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三、实施时间

  我市非居民管道燃气价格动态调整周期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四、适用范围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6年第二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管道燃气非居民终端用户。

  五、违规行为处理

  如各类管道燃气非居民用户在实施动态价格期间遇到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