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要求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
3年建起放心粮油供应网
10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完善粮食安全政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2017年年底前,各地要建立健全粮食应急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
避免耕地流转“非粮化”
意见强调,要落实市县政府粮食安全责任,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担负起保障本地区粮食安全的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
意见提出,要从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三个方面来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强调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公共服务平台,避免耕地流转过程中的“非粮化”。加大对政府主要领导干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审计及违法用地问责力度。
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粮食补贴政策,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粮食生产者手中,提高种粮比较效益。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打白条”和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
意见明确通过发展粮食产销合作、完善粮食物流网络和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三个手段来进一步搞活粮食流通。
就发展粮食产销合作,意见指出,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开展跨国经营,密切与泰国、越南、柬埔寨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粮食生产和进出口合作,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保障全省粮食供需平衡。
意见同时还提出,鼓励企业延伸粮食加工产业链,开发新型优质健康粮食产品,引导和规范粮食经纪人以及多元化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2年内建立应急供应网点
在加强粮油储备应急和仓储体系建设方面,意见强调,2018年年底前,全省各级要完成建设与本级储备粮规模相匹配的储备仓容。鼓励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推进生态粮库、智慧粮库建设,提高粮库管理现代化水平。
2017年年底前,各地要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体系,确保严重自然灾害或紧急状态时的粮食供应。每个乡镇、街道至少设置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广州、深圳市人口集中的社区,每3万人至少配设1个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并配套相应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储备设施和配送中心。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2018年年底前,在城乡普遍建立“放心粮油”供应网络。推进粮食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增强粮食经营者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预防为主,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粮食生产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