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大力推动广州市打造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高地,推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传感器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二、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十条内容,主要分为目的、适用范围、推进项目落户、推进产业链强化优化、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国产化自主创新、支持做强做精、加强园区载体建设、加大投早投小投科技力度和附则。主要条款如下:

  一是推进项目落户,增强智能传感器产业发展动力。对新引进的优质智能传感器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奖;对产业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行业影响力高的重点智能传感器项目,经管委会、区政府同意,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大力度支持。

  二是推进产业链强化优化,鼓励企业扩大规模。支持智能传感器的研发及产业化。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智能传感器企业,经认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扶持,同一企业按差额补足方式最高扶持500万元。

  三是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对已建立内部研发机构、当年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规模以上智能传感器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分等级分比例给予最高1200万元的扶持。对新增入统且研究开发费用合计在500万元以上的智能传感器企业,按研究开发费用的1%,给予最高50万元扶持。

  与国家、省、市联动支持具有发展前景、导向意义、自主创新的智能传感器项目,对获得国家和省、市产业发展专项扶持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支持。

  四是支持国产化自主创新,保障产业链安全。对智能传感器企业自行采购符合要求的非关联集成电路和智能传感器企业或机构自主研发设计的光刻、沉积、刻蚀、量测四类设备,且新购置单台(套)设备价值超过300万元的,经认定,每单给予1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五是支持做强做精,鼓励企业增资扩产。对规模以下智能传感器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智能传感器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如企业已享受过前一条扶持,则扶持差额部分。

  六是加强园区载体建设,打造产业特色载体。对引进多家智能传感器研发生产企业的优质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区,给予10万元一次性扶持。

  七是加大投早投小投科技力度,助力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对积极投向区内科技型智能传感器中小企业的国企基金予以大力支持。

  支持智能传感器企业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调动智能传感器企业投资积极性。

  三、实施时间

  本措施从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18日。


政策原文: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