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广州艾优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申请人彭雯婷诉被申请人广州艾优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穗越劳人仲案〔2025〕1627号),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并依法通知申请人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上午 10 时 30 分参加开庭,申请人经本委依法 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本委决定如下:
按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