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将广州南沙货运区1号(东发)、2号码头项目申请用海续期情况公示。
申请单位为广州南沙货运实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口虎门水道西侧海岸,虎门大桥西北侧1.7km沿岸海域;拟申请用海总面积为2.1226公顷,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一级类)中的港口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围海(一级方式)中的港池、蓄水用海(二级方式),申请用海续期期限至2040年2月22日。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4日-2026年4月27日。
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公示情况可在南沙区政府网查询。联系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3号4楼,邮编511483),联系电话39053247,电子邮箱:nsgzhlc@163.com。
附件:项目位置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