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9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科技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9月27日,市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科技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市委第一巡察组的巡察,是对全市科技工作的“把脉问诊”对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体检”,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整改推进工作机制,成立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二)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难题。局党组深入剖析产生相关问题的根源,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领导班子和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剖析,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

  (三)坚持查漏补缺,注重建章立制。局党组注重深化标本兼治,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按照督导落实一批、对接细化一批、配套完善一批、研究制定一批的思路,统筹做好制度文件立改废工作,从制度机制上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科技引领效能高质量发展方面

  1.打通科技成果转化路径,完善成果转化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市委科技委的顶层设计、综合统筹作用,建立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有组织的科研和有组织的成果转化。全力构建“3371”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形成科技成果转化“广州模式”。

  二是制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等工作指引文件,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支持高校院所等单位探索采取先赋权后转化、先使用后付费等多元赋权方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三是完善成果转化信息平台,加强成果供给与需求信息互联互通,“广州科技GI”上线“找技术”功能,促成成果与技术攻关需求精准对接。

  四是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机制。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和派单机制,按照技术成熟度将科技成果清单项目进行分级分类,形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

  2.发挥奖补资金效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推荐和奖补资金下达前的核查工作,分层分类兑现奖补资金。优化扶持方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应享尽享企业所得税、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提升企业扶持的精准度。

  二是优化实施广州市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协同技术攻关专题,支持人工智能、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氢能等产业链链主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引导开展高质量科技企业培育,指导专业机构推进“独角兽”创新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挖掘培育工作,评选优质新质生产力高企。

  三是建立“揭榜挂帅”工作机制,强化企业需求导向,引导高校、科研单位等研发出更多市场需要、能转化的有效科技成果。

  3.拓宽科技金融服务渠道,搭建银企对接平台。

  一是进一步发挥政策母基金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整合科创母基金、国企创新基金,围绕广州“12218”产业体系进行布局。通过“一区一机构”深入服务、创新创业大赛“赛场选马”等形式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挖掘培育科技创新主体。

  二是将科技金融纳入科技创新强市建设指标体系,作为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导向标和指挥棒。结合“广州科技GI”存量科技企业及“创新积分制”工作要求形成“创新积分制”企业库,为科创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提供优质投资标的。开展产融对接活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优质科技创新项目。

  三是制订科技保险政策,推进“投保联动”工作。打造我市专属科技信贷产品“穗科贷”,分层分类支持科技企业,推动银行设立投贷联动信贷产品纳入“穗科贷”体系。

  4.提升财政资金支持精准度,助力先导行业发展。

  一是统筹全市财政科技资金支持制造业立市先导行业,优化财政科技经费使用机制和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组织方式,引导项目申报主体聚焦“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开展科研工作,促进财政科技资金更多投向七大先导行业方向。

  二是优化基础研究类科技计划,聚焦我市制造业立市方向凝练科技计划项目。打造“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的科创产融新模式,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引导更多科技创新资源投向制造业立市方向。

  三是创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引导项目申报主体面向战略性产业集群,涵盖“制造业立市七大先导行业”,开展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5.完善高端人才招引政策体系,强化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推动海交会市场化办会,围绕科创人才、产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搭建市场化交流对接平台。

  二是强化产业导向,将制造业领域人才列入重点支持方向。充分发挥创新主体引才育才主体作用,支持重点单位用足用好人才政策引育制造业专业人才。实施个税补贴政策,降低相关行业境外人才税负水平。

  三是举办外籍人才服务管理政策线上宣讲会,开展政策解读。打造线上服务平台,建设外籍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魅力广州”频道,做好涉外政策、政务服务及城市环境介绍。推进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指导用人单位办理证照更新。

  (二)关于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方面

  6.完善科技资金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动态监控机制。

  一是制定科技计划监督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职责,部署年度重点监督和日常监督工作,提升市科技计划监督工作质效。加强高新技术企业核查,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复核内部指引,开展重点监督检查,梳理排查风险。

  二是指导受托管理机构对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在池项目企业资质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企业的贷款项目办理出池手续。将存量项目纳入“广州科技GI”管理,动态更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息,做好资金池数据维护。

  三是在广州科创母基金与子基金的合作协议模板中明确关联交易管理约定,建立利益输送风险防范机制,对存在利益输送的子基金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优化调整软科学计划,制定《广州市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支撑机构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课题研究方式采取公开征集、专家评议等方式遴选支撑机构。

  7.强化招标采购全流程管控,源头遏制问题发生。

  一是开展政府采购专题培训,强化依规采购意识和能力。对近年采购资料开展整理核查,对照档案管理要求,完善采购电子档案。

  二是对购买服务情况开展针对性核查,按要求以政府采购方式和公开遴选方式购买相关服务。贯彻落实资金池管理办法,在已有合同到期后以政府采购形式确定受托管理机构,进一步规范管理。

  三是完善采购制度,建立采购合同审核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开展采购合同信息统计及过程资料整理核查。建立定期填报审核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8.构建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管理的政策依据、职责分工、国有资产分类计价和配置、管理等系列措施。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资产台账,确保人账一致。

  二是开展广州超算中心资产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工作,根据清产核资报告办理资产入账手续。与管理单位签订资产委托管理协议,对相关资产办理登记入账手续,采取委托方式代管。

  三是严格落实局属单位对外投资事项监管要求,按规定推进原对外投资事项进入破产清算法律进程,推动企业强制清算及注销工作落实。

  9.完善合同及科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一是制定采购管理办法,细化合同管理具体要求,针对不同类型采购项目和金额,明确验收结果、提交验收报告或成果、按照验收方案组织专家评审验收等规定,规范合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

  二是梳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变动信息,筛选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清单,跟踪追缴财政奖补资金。补充完善执行期内的合同,加强服务质量的持续跟踪。

  三是在“广州科技GI”上线电子档案管理模块,实现项目申报、形式审查、立项评审、项目经费情况、项目过程评估、项目验收等各阶段电子材料归档,确保档案管理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0.健全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

  一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工作要求,修订局党组议事与决策规则,完善局务会工作规则,健全局务会与党组会的联动机制,做到重大事项上会及时、讨论民主、决策科学、程序规范、落实有力。

  二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组会决策情况督促机制,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台账,每季度进行督查和梳理,发现未上、漏上党组会的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是加强和规范党内谈话工作,制定“一把手”约谈工作计划和约谈全覆盖清单,灵活运用谈话方式,落实“一把手”约谈全覆盖要求。将党内谈话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加强党支部书记开展党内谈话工作的监督和督导。

  11.突出党建工作实效性,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制定局年度工作计划时,将党建工作目标作为首要内容,与业务目标同谋划同部署。将党建工作作为开展年度工作总结、落实季度督导、逐月常态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列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党费收缴,建立基层党组织每年党费缴纳基数核定情况备案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督,确保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制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通知》,为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清晰依据。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提高基层组织生活质量。建立党建督导检查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列席指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

  12.健全警示教育长效机制,创新警示教育方式方法。

  一是区分“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重点岗位等,有针对性强化警示教育。两次组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片。开设相关“纪法小课堂教育”,在重要节点进行廉政提醒。

  二是督导基层党组织坚持将党纪教育与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紧密结合,结合重要节假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提醒,要求各党支部以廉洁教育为主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对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并纳入机关各党支部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针对巡察整改有关问题,局主要领导对有关责任处室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达到警示教育的效果。

  13.强化监督执纪体系建设,增强权威性和震慑力。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深入排查问题,拓宽线索发掘渠道,提升主动发现线索能力。紧盯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加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指导有序处理和反思整改,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落实。开展线索初核工作,把好立案标准,提升成案率。

  二是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领域全面深入排查问题。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各职能处室专业优势,创建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的贯通协同监督模式。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学习交流会,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探讨,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对近年局系统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自查自纠,出台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指引,明确执行事项、执行标准和职责任务,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

  (四)关于强化履职担当,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14.压实主责主业管理责任。

  一是全面梳理审视委托服务合同的有关委托事项,明确服务合同只承接协助性、支撑性基础事务。

  二是制定采购管理办法,在采购管理办法总则中明确不得将涉及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复议等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三是就执行期内政府采购合同中的服务外包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禁将主责主业服务外包。

  15.加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力度。

  一是会同受托管理机构督促银行做好资金池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及时开展追偿工作,并将追回的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资金按规定退回财政国库。

  二是运用数智化手段协助管理,将已补偿项目信息上传“广州科技GI”,实施科学精准管理,确保项目财政资金全流程可追查可溯源,完成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闭环管理。

  三是梳理我市相关企业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情况以及原因,提请省认定办同步推送相关企业资格复核或取消进展、资格取消原因等情况,按规定做好补助资金追缴。

  16.完善审计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

  一是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完成有关直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全面整改。

  二是建立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含经济责任审计)台账,定期梳理核对,对账销号。

  三是建立局内部审计部门与人事、纪检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及时梳理机构和领导干部变更调整等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并纳入内部审计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科技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新契机,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强市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的具体行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推动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向基层党组织延伸。以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为牵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高举旗帜、走在前列、步调一致,把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深刻领悟转化为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走好第一方阵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从严从实管干部,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全链条监督。运用“全周期管理”理念,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无死角的反腐工作格局。

  (三)立足长效建机制,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快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重要契机。把建章立制贯穿到整改工作全过程,完善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形成一批切实可行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振“二次创业、勇立潮头”的精气神,落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建立科技产业“1241”工作机制,以整改成效推动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124172;通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5号楼广州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信封请注明“对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邮政编码:510032。

中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党组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