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4号),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对我区具有201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的复审申请进行了联合审核确认。现将复审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上述复审合格的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自2018年度起,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番禺区具有201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复审合格名单(共77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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