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人社函〔2026〕19号
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残联,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产教评链主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技能、促就业、保发展作用,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粤人社规〔2023〕13号文有效期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5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广州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25〕7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9个部门关于转发广东省“技能照亮前程人才赋能产业”大规模职业提升培训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将开展2026年项目制培训定向征集工作。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项目制培训项目及承训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培训项目主要包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项目和培训合格证书项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项目需具有国家职业标准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企业评价规范,且在广州市内具有可开展认定资质的机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项目需具有人社部门统一公布的考核规范且在广州市内具有可开展鉴定资质的机构;其余项目可纳入培训合格证书项目。培训项目聚焦广州“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我市战略性产业、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技能人才培养,支撑“技能照亮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行动开展,主要为以下六类:
(一)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智能机器人、生物制造等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二)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数字技能领域新职业;
(三)现代金融、科技服务、物流与供应链、时尚消费、文旅等现代服务业;
(四)“康养托育”领域,“一老一小”、医疗护理等相关行业;
(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所需农村实用人才相关项目;
(六)其他市场紧缺急需或者产业发展所需项目。
二、承训单位征集范围
承训单位范围包括在我省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具体要求见粤人社规〔2023〕13号文、粤人社规〔2025〕53号文。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应经企业内部文件明确,且具有专门的场地、实训设施设备等。优先支持我市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含生态链内企业)、入驻预付费资金监管平台民办职业机构、与“羊城技能加油站”结对开展技能培训的机构等作为承训单位。
三、补贴标准
根据粤人社规〔2023〕13号文、粤人社规〔2025〕53号文,承训单位按计划完成培训,培训对象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取得对应证书的,承训单位可按人数申领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执行。如申报项目不在该目录内,以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计算。如属于广州市紧缺急需职业的,可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的通知》(2026年)标准上浮。
申报单位应合理测算培训成本,对于补贴标准能够覆盖培训成本的,不再额外收费;不能覆盖培训成本的,可适当收费。申报单位如确需收费的,同时提交《收费情况摸查表》(附件1)及成本测算佐证材料。
四、征集流程
(一)申报材料要求。申报单位填写《2026年项目制培训定向征集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附件3)整理提交相应材料。申报培训合格证项目的,应同时提交培训标准或项目培训计划。
(二)申报方式
1. 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含盖章版及可编辑版,命名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下同),提交至所属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填写《2026年项目制培训定向征集汇总表》(附件4)后,将汇总表(含盖章版及可编辑版,下同)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至我局组织评估。对于行业有需求但暂无符合要求的培训机构的项目,附件4中机构相关信息统一填写“暂无”,后续由我局牵头补充征集承训单位。
2. 产教评链主企业申报。产教评链主企业(含生态链内企业)将申报材料电子档直接提交至我局。
3. 各区人社部门补充申报。各区人社部门结合本辖区内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重点人群培训需求进行征集遴选。按照规范程序遴选确定项目和机构后,汇总填写《XX区2026年项目制培训项目及机构汇总表》(附件5),将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至我局。
4. 上述材料可通过粤政易或邮箱(fanyd@gz.gov.cn),于3月20日前提交至我局,联系人:范雨笛,联系电话:83305270。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审备案。我局对通过上述第1、2种方式提交的材料汇总审核,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经量化标准评审、集体决策、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遴选备案。对通过第3种方式提交的材料将综合全市情况进行指标分配。
五、工作要求
(一)项目制培训是落实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的具体举措,对培养壮大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助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相关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二)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社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发动并组织好有关单位申报、遴选,妥善保存相关申报材料。注重以就业为导向、形成规模效应、打造精品示范项目。其中,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培训,或对推荐的承训单位进行补贴、弥补培训成本缺口;对确需申请项目制补贴的培训计划,可按本通知第四点进行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结合项目制培训工作要求(附件6)具体分析申报项目和培训实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如实填报相关材料。
附件:
7.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长粤人社规〔2023〕13号文有效期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53号)
8.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13号)
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5〕5号)
10.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9日
(承办单位:广州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联系人:范雨笛,联系电话:8330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