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房屋租赁和安全管理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建〔2021〕50号,附件1),现将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民工程补助资金13,00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专项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该项资金列支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10109 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支。

该项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及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发挥财政资金效用,确保年内形成支出,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请在每笔资金支出后及时填写《支付导入模板》(附件2),于当天报送给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同时,请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对照粤财建〔2020〕79号文下达的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完成后,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相应的自评结果。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2:支付导入模板.xls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