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69号,附件1),现将清算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14,910.00元(均为中央资金,其中助学金14,910.00元,免学费0.00元)转下达你单位。该资金列支2021年“2050204 高中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清算资金的通知》(穗财教〔2021〕64号)的要求,我区需同步将本区财政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请各单位做好上级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台账,在每笔资金支出后填写《支付导入模板》(附件2),于支付当天提交给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二、鉴于之前未有要求将区级配套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现需进行补录,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本文印发前已支付的相关区级配套资金情况填写《支付导入模板》,报送区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
三、请你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财政资金效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
附件1: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zip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