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机关各部门、各税务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广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广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穗财规字〔2018〕3号)规定,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联合审核确认。现将番禺区获得区级2019、2020年度及复审合格获得区级2021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获得区级2019、2020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附件2:复审合格获得区级2021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doc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2021年91

(联系人:张德波,联系电话:3930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