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规〔20212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现将我区划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范围通告如下:

一、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区范围内,因重大节日和重要庆祝、庆典等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依法按照分级管理规定,向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实行燃放。

三、本通告自20215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13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