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隆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9日你单位职工段良朋(身份证号:500234******3173)委托邵学俊向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党群服务中心提交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申请。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第一百六十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根据本规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发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催告通知书》。2026年1月22日我中心向你单位发出《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催告通知书》(编号:南黄先催字〔2026〕第001号),因我中心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向单位公告送达该通知书,公告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党群服务中心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