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文件有关要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首开区(FA17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从化)规划资源审〔2025〕25号),现由我局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