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统一综合行执政‬法用章,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大岗镇人民政府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启‬用“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专用章”壹枚。该印章由大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日常保‬管和使用,用作以‬大岗镇‬人民政府作为执法主‬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事‬宜,不作其‬他用途,超出范围使‬用该印章无效。

  特此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