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御景山水大道3号K084号车位】的房产,以【广州珠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4)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006194号】《不动产权证书》。2025年11月17日,我局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穗从税协三[2025]0826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