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商业银行: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越秀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我局对各商业银行已提交的认定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2026年越秀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资格初审认定情况及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通过越秀区本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代理银行初步审核资格认定的银行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行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完成系统建设及联调测试工作
按照《广东省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接口报文规范(2020)》(粤财库函[2020]9号)有关要求,及时与数字财政系统对接,进行授权支付业务银行端系统功能开发,务必在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的“数字财政”一体化系统测试联调和验收工作;现有区本级授权支付代理银行无需重新测试和验收。
(二)签订协议
区财政局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与通过系统验收的银行签订2026年区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委托代理协议。
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加快系统建设和联调测试,确保从2026年起正常开展授权支付业务。
广州市越秀区财政局
2025年 12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