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新城东路80号2403房的房屋,以陈淑晓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9210292号《不动产权证》,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920713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2026年6月10日,我局已依据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法院(2026)粤0117执63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证明》即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