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中新
北路
37
号土地的从府国用
(1999)
第
01575
号遗失
(
灭
失
)
,
现根据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第二十
三条的规定,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特此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