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村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送《关于申请调整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北部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朱街函〔2025〕15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调整你单位报来的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北部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11-440118-04-01-785956)。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万亩片区。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调整为:
(一)道路及慢行系统品质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实施现状道路黑化面积49404.7平方米,修复现状沉降破损路面面积12378.5平方米,沿线民房风貌提升及增加屋檐面积3700平方米,翻新升级慢行道面积7553平方米,修复朱村万亩农田入口稻穗雕塑。
(二)乡村道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主要包括:实施联兴村路灯照明工程,提升龙新村道路基础设施面积6081.07平方米,实施照明工程;提升山角村道路基础设施面积4570平方米,实施照明工程及三线下地工程;提升丹邱村道路基础设施面积850平方米,实施照明工程及三线下地工程。
(三)山角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实施颐康服务站室内及室外升级改造工程,面积约323平方米,修复篮球场面积840平方米,增设栏杆长度20米。
(四)龙新村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改造颐康服务站周边休闲口袋公园,翻新颐康服务站前的运动场及增设适老设施。
(五)丹邱村改造工程工程主要包括:翻新白水篮球场,修复池塘堤坝及栏杆,新增官田五社鱼塘仿木栏杆,重建林下小公园垃圾房,实施卫生站、公厕、污水池外立面提升工程,改造江尾社生态停车场。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调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2314.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3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5.89万元、预备费110.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解决,剩余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朱村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此前批复的《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北部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增发改投批〔2025〕65号)同时废止。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八、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施工条件;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批复投资开展限额设计,严格控制造价。
关于调整广州市增城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北部农文旅融合发展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